春日垂燕柳

远山长慕,寒鸦声渡。


薰嗣即白月光


金还在地底下的时候,就已经和自己商榷多次该从哪儿冒头。他诞生得始料未及,从未有种子像他埋得这样深。周遭离他最近的是地壳里岩浆翻腾的声响,他接受这被人世称为灼热的温度,因为从未有人告诉他他应当想象的世界模样。而在千万年的孤寂以后,他终于无法忍受肩上土壤的沉重。

他只能漫无目的地向前冲,品味过不同湿度的黑暗,他更加义无反顾,似乎有谁笃定他会遇见另一个生物。人是在等人的时候老下去的*,他总该主动踏出一步,以至于不会亏欠了个无名氏。

绕过石砾挤进缝隙,命运之手在即将接近地面的一刹那将他生生拦住,并摆了摆示意他深思熟虑。他撇撇嘴,你看不到他的不耐,但他敷衍地停留片刻,就换了个方向。先前说过咱们金是抉择过了的,尽管他心性年轻却称不上鲁莽,而他骨子里的固执和调皮你又没法否认。他当着命运的面,迅速绕了个弯,冲破了头顶的最后一层屏障。

还不等他回头朝曾经的故土扮鬼脸,他就被大千世界的人间烟火夺去了眼球。


莺鸣翠柳,绿肥红瘦,鹅卵石铺的小径上行人两三,金真正降世的时间是春步行而来的美丽季节,地点在一个现代的中心公园。修为不够,根基仍有一半埋在地里,他依照小草兴冲冲地化了形,连附着在其上的露珠都复制了个十全十。

他开口,附和他的却仍是沉默,这与千万年寂静一样叫人难过。美好的与他无关,努力过的付诸流水,他恨不得俯下身子大哭一场。钻了空的野猫也确实给了他这个机会,巨大的猫爪从天而降,一帧一帧缓慢地压折他的腰。


他陷入了难题。一厢和贪吃的毛毛虫做着长篇大论泪涕交加的深刻演讲,一厢练就一身不被轻易踩踏的顽强本领,张牙舞爪呲牙咧嘴的功夫他也不舍弃。


他张望着眼看过幼树抽枝赐人一片阴翳,轻飘飘的樱花瓣盖在他头顶为他遮了好一阵雨,暮宿西江时风落给他几滴流连忘返的潮水,卖唱的二胡先生吱吱呀呀了整天,还不及绿阶上青苔滋长的细微好听。他隶属于大地,至今仍在自然之母的怀抱里安心入眠。梦里没有风没有雨没有日月,他成了四肢灵活的少年,揭起鸭舌帽发间变出一只白鸽,他笑嘻嘻地向观众做俏皮的绅士礼,在人群中错过了瞬息的一双蓝色双眸。


猝不及防的降温连御寒的梦驱走,枯黄干涸的草堆里只他硬撑一丝生机。初见天日不甘心败给一个冬天,说什么也得留点痕迹,他想他狼狈不堪苟延残喘,剩一口气告诉那人,我叫金你可别忘啦,然后跳入一睡不醒的极乐世界,一个颤巍巍的句号也算是勉强打上了。

命运是由同一只手写就的,它仁慈至极,包裹住金所有的小把戏,还送他机遇。于是金在某天悠悠转醒,看到了星辰大海。难得那晚星星闪烁,卡米尔蓝墨色的头发几乎融进夜色,随口哈出一团白气,就那样认真而又好奇地盯着他。金后来学会咬着笔头读诗,他的脑袋瓜不好使,只有一句记得格外清楚,因为他觉得用来形容卡米尔再适合不过——“满床清梦压星河”。金得意洋洋地展示白纸上蹩脚字体的这句话给卡米尔,卡米尔愣了愣,轻轻地笑出声。



金被卡米尔带回家,连根茎移植在花盆里。室内温度宜人,金差点暖和得睡过去,发现自己安置的窗台周围还有一排他叫不上名字的斑斓植物,不乐意地撇撇嘴。他偏偏是一小棵连花苞都长不出的小草,海拔高度他都无计可施,卡米尔怎么会注意他呢?大概过不了多久,他就要找个蜘蛛网和灰尘聊聊天啦。


金泄气的叹息声着实不小,卡米尔动动耳尖低下头来,嗓音闷在围巾里问他:“你怎么了?”金也动了动叶尖,闷闷地回答他:“我太微不足道了,主人肯定会忽略我的。”卡米尔伸出手把花盆捧到面前,十二分认真地说:“不会的。”仅仅三个字,金体内的气球又膨胀起来,卡米尔本人都保证了,他还怕什么呀?他眨眨眼,说:“我叫金!你可别忘啦!”他梦想过的画面一瞬成真。卡米尔从笔筒里抽出一只金色的羽毛笔,一笔一划地在花盆上写下金的名字。他一向认为一个人的名字极为重要,植物也是。

金和卡米尔又聊了几句话,指针跑得很快,卡米尔熄了灯,把金安置在第二天太阳升起就照得到的高处,和他道了声晚安。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晚壁炉的微弱火光,那是比地壳几千度还要温暖的存在。

*出自木心《云雀叫了一整天》

其实是半年前一个只写了一点的脑洞,没有下文了。
食用愉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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